不动产登记跟我们有嘛关系?
2015-03-02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让广大市民了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现对该条例作如下解读:
一、不动产登记到底有啥用?
1、有利于信息整合。
原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分别由房产、土地、林业、海洋等管理部门分别登记,信息相对比较散乱,条例有利于信息的整合。
2、有利于加强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
一来,原先没有登记的现在可以统入纳入登记。二来,原先登记不明确的可以明确权利及界限等。一旦权利明确了,必然使权利人权益得到国家与法律认可,从而达到更好地保护。
二、与我们老百姓相关的问题:
1、原登记的是否需要重新登记?
答:不需要,登记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2、如果登记是否麻烦?
答:现行的条例解决了两个问题:不需要多个地方跑,不需要多次跑,应该说比以前更方便了。
一方面:将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统一归口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让老百姓不再就上述的登记跑很多个地方。另一方面:按登记条例规定:对于登记的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告知当场更正,对于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且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解决了老百姓登记时要多次跑的问题。
3、个人的隐私是否容易被泄露?
答:条例对公民个人隐私保护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一方面对查询的主体有所要求:
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第二方面对查询的信息使用有所要求:
查询时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
第三方面对信息泄露行为进行制裁:
泄露或者不当使用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4、 登记是否为房产税、遗产税作铺垫?
答:目前来说房产税到底是征存量房还是增量房(现在的房子还是将来新购的房子)实践中争议还是较大的,目前也没有具体出台时间,也没有向社会征询意见的方案,近期应该不会;至于遗产税,在目前传统观念影响及我国社保机制尚不算十分完善的情况下,遗产税开征一定时间内我个人认为不大可能。
5、 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影响?
答:虽然登记对多套房等信息透明度提高有作用,但对于信息的使用也提出了限制性的规定,而且作为持有税开征的房产税、遗产税等尚未出台,所以短时间内对房价影响我个人认为比较有限。而且由于内外部原因拖累经济放缓,作为对经济有重要影响的房地产也开始受到政策的托底,比如放开限购、降息、指导利率等,国家出台登记条例实质上在统盘考虑,我个人对房价影响有限。
(作者: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林正敏 律师/高级合伙人 联系方式:0577-66885906,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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